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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元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日,我終於正式申請加拿大的永久居民身分。

來加拿大已經進入第十一個年頭,從一開始的國際學生到現在的外籍勞工(聽起來真的有點悲慘),我終於符合可以申請技術移民的資格。就為了那至少要一年的工作經驗啊!知道我的朋友都了解,我還沒有完全決定將來要在哪裡定居。台灣和加拿大,對我而言,有著不一樣的優缺點。只是像媽咪說的,有個身分將來比較保險,況且我都再加拿大待那麼久了。一開始有點排斥,因為請人代辦很貴,自己辦很麻煩,而且還要再等上個二或三年。後來用著各種理由,,我說服了自己。第一,就當是學經驗;第二,過了之後,就不需要每年延簽工作簽證;第三,真的想換工作,也可以很自由地作決定;第四,將來要是想繼續唸書,我就可以不需要付那麼貴的學費,還可以申請獎學金;第五,要是台灣有戰爭,我們家至少有另一各地方可以去(好啦,我知道這一個有點牽強)。據說找人代辦,價錢可能上看到萬。我這個小氣鬼,實在捨不得這筆錢,只好自己來。當然,要感謝艾咪小姐在這中間的友情贊助,感謝!

其實要填的表格不難,只是準備文件很雜。還要請爸媽在台灣幫我申請良民證(人家真的沒有犯罪紀錄咩),還有出生證明(原來我出生時有三千五百克,真是大隻的嬰兒啊)。中文的文件都還有英文譯本,需要認證,所以又不能自己翻譯。這些文件的準備,真的要感謝爸媽還有二姊,感謝!當然還有我在這裡的就學和就業紀錄。忽然很慶幸我一直都在麥大,要申請文件還真是方便多了。

我實在不想去考英文考試。都已經在這裡拿到碩士,我除了工作之外,還有教學經驗,應該可以證明我的聽說讀寫能力了吧。其實,很久沒有考試,我光是想到也會緊張。我知道考試不難,可是我也知道自己的個性,考之前我一定會想要花時間準備。考之後,一定會後悔浪費那些無謂的時間。所以,心一橫,不考了,直接寫一封信提供我有聽說讀寫英文能力的證明。幸好我有那將近一百六十頁的論文,還有其他參加研討會的經驗,希望移民官可以承認這些啊!!人家真的會英文啦!

那天整理出來,真的有一本資料。自己看到,都有一種莫名的感動。我想,我已經做了所有我可以做的事情了。會不會過,什麼時候會知道,都不是我可以決定的了。盡人事之後,我只能聽天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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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nca9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