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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連串的劈腿外遇事件,請問愛情何在?

很多人說,台灣媒體嗜血。無論被偷拍到的當事人是以受害者求情或是以加害者威脅,媒體照登不誤。也許水果文化過度利用民眾知的權利,卻也讓人看清許多僅是假象的幸福。表面的好男人,私底下卻是背叛妻兒的體操選手。比例之高,記者也不需要跟拍,就直接駐守在那賓館即可。

愛情不是應該是神聖且美好的嗎?還是說,愛情依舊美好,只是婚姻讓愛情離開了呢?不是說情人眼裡容不下一粒沙,怎麼現在連人都可以容下好幾個?從新聞裡,觀察那扮演所謂受害妻子角色的女人們,總覺得少了點什麼。是驚訝吧?男人的事,她們似乎早已心知肚明;好像是媒體破壞了他們夫妻間那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默契。是媒體變了,還是人們對婚姻的認知不再單純?

我享受愛情,也在心裡期盼著有一天會屬於我的幸福婚姻。只是面對這樣的社會價值觀,覺得自己的願望比摘星還困難。如果愛情和婚姻不能並存,我是不是應該早日停止編織夢想?

我和你總是打趣地說,我們像是活在只有屬於我們的泡泡裡。泡泡裡只有我們自以為的甜蜜,用我們自己的方式,努力地讓對方一起幸福著。有一天,我們需要離開這像避風港的泡泡,成為那貌合神離的假象模範伴侶嗎?如果愛情遠去,可不可以不要因為責任感而停滯?

忽然發現,這篇文章裡充滿了問號。很多事情,只適合以問句存在,因為此題無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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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nca9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