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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已遺忘的情緒,不代表不存在過。

今天放假,復活節的長週末。沒有聖心的小雞蛋糕,對我而言,只是單純的放假一天罷了。下個星期日就要出發回台灣,行李還沒收咧。但是,我硬是可以繼續拖。寧願上來重新整理所有文章的分類,也不想去打包。不過,重新整理分類,沒有我想像中的輕鬆。

我對自己的文字,有莫名的感情。即使文章裡的風花雪月,早就人事全非,我也只願意把文章鎖住,而非刪除。為了重新分類,很多時候要一篇一篇地把文章點出來看,因為只看標題,連自己都不知道內容是什麼。看到當初那些讓我大哭大笑的往事,有些時候,竟然覺得陌生。ㄟ,我真的有經歷過這麼多事情嗎?當初那些灑狗血的蠢事,現在似乎都不那麼重要了。就這樣,全部被我丟到「古早古早的事情」。不想刪除,畢竟那是我成長的見證。

「關於愛情兩三事」紀錄著轉貼的文章,或是自己的愛情的看法。部落格的生活已經三年多(我猜的,我沒有阿彭利害,早就忘了開台日期),關於愛情的文章總是循環似的不停出現。愛情,是很自我的一件事。不是你書看的再多,故事聽的再多,算命算的再勤,就可以有完美愛情的保證。文章中有我自己的體悟,也有對朋友苦口婆心的勸告,更有為麻吉抱不平的激動。近日還在感情漩渦中的你,可以去看看這個分類的文章。因為,我已經懶惰一直重複同樣的話語。有人說,愛情是盲目的;我說,那是選擇性的失明。事情也許沒有所謂的真假對錯,可能只是出發點的不同。關於愛情的每個決定,是兩個當事人自己的事情。不是你多說服了周遭的一個朋友,就表示你的愛情會更幸福一點。我自認盡了朋友的義務,只想說,歡喜做就要甘願受。一個願打,一個願挨的愛情裡,沒有旁觀者立足的餘地。

碎碎念完,真的要去打包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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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nca9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