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憶不見得需要被掩蓋過去,新和舊可以相並存。

為了慶祝北鼻的二十七歲生日,我們去看了一場很棒的表演。The Blue Man Group真的是很有趣也很特別的表演。這是我第二次看,第一次是和上個情人,大概也是去年的這個時候。事先知情的朋友,有的說那表演是個詛咒(看完會不會又走上分手一途),有的說回憶重疊不是件好事。其實,一開始的我,動機很單純。就是因為是場好表演,我覺得北鼻一定會喜歡,就這樣而已。詛咒一說,被我斥為無稽之談。兩個人今年的生日都是十三號星期五了,詛咒對我們而言,應該沒有什麼效力吧!

至於回憶一說,倒讓我有些遲疑。我並不是想要讓新的記憶掩蓋掉舊的。舊的回憶,是屬於心裡的。回想起來甜甜的,並不代表我在現實生活上會想要有什麼改變。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回憶,不是嗎?過去的那個情人,是個好人。我感謝他帶給我的快樂,我珍惜和他的回憶。只是,很多現實的因素,我和他沒有緣分。我曾經難過過,但是我也正享受著現在甜蜜的生活。兩者,並不見得會有衝突。我感謝他過去對我的照顧,也感謝他尊重我選擇離開的決定。有了他當初溫柔的成全,現在的我在工作上找到更多肯定自己的舞台。也許他知道,就算他不成全,我也是會離開。但是他所表現出來的接受,讓現在的我對他多了一份感激。對於這樣的人,抹滅掉有關他的回憶,我想,太殘忍。

應該這麼說,對於這場表演,我有了兩段值得珍惜的回憶。沒有誰蓋過誰,因為沒有什麼好比較的。一個是愛過我的人,一個是正在愛我的人。回憶形成的那個當下,我們都是快樂的,那已足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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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nca9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