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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 am truly blessed that I am no longer with you.

當戀情結束,我總認為兩人應該好聚好散。當然,那種對方欺騙或是劈腿的,就另當別論。畢竟,我不是聖人。一直以為,過去的戀情,也應該算是好聚好散的。原來,只有我單方面這樣想。看來,我的頭腦應該要清醒一點。

我知道,了解我的人會很清楚那些話的真實性。至於不了解我的人到底怎麼想我,也不是那麼重要。有些朋友在當下應該是聽得莫名其妙,因為很多事情我沒有提過。不提,是因為過去的戀情總是屬於兩個人之間的。再者,我很清楚對方的個性是有多愛面子,大家好聚好散,根本沒有必要落井下石。我這些自以為的厚道,在對方的眼中,應該是幼稚地可笑。我沒有那個閒情逸致和所有朋友解釋,因為對方的行為已經讓我不齒到一種境界。再提到對方,我想會降低我的格調。我很慶幸我不再和對方在一起。有人分手後,不能當朋友,是因為還有愛。而我,對於這個人,是因為不想要再有任何牽扯。

借錢還錢,理所當然。歸還所借的金額,更是天經地義。一筆欠了要五年的帳,沒有利息,我想我仁至義盡。過於替對方著想(想說是學生、想說在當兵、想說剛有工作),竟然被說成是為了買禮物給新男友而向對方要錢。怎麼不問問自己,為什麼要等到我都交了新男友,自己才還呢?從頭到尾,我都堅持有借有還,這個規定並不是分手之後才下的啊!自認為數學很好,那更應該知道1100和980是不同組合的數字。

當人際關係有問題,請不要推卸給我。不是因為那些人追我不到,而把脾氣發在你身上。該想的是自己的個性吧!

就算當初沒有交代P照顧我,他一樣會對我好,因為我和他是好朋友。我和他的好,和那所謂的交代,並沒有關係,請不要往自己臉上貼金。再者,當S都沒有評論我的新戀情時,我不知道在近三年後才發生的事情,竟然帶來這麼大的衝擊。

要別人像個大人似地面對過去的戀情,請想想自己有沒有做到!

是個男人,就在我面前說。真的那麼想說,就把全部都說出來,不要僅挑自己粉飾過的地方。

我沒有對不起任何人。就算有,我對不起的只是大學時期的我自己。我不應該委屈自己在那段戀情,現在也不需要繼續受到傷害。我不知道對方看不看的到這篇聲明。不重要了,因為我已經再度看清楚對方。不用解釋(雖然對方應該是會用辯的,而不是解釋),因為陌生人不需要這無謂的虛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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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nca9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