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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又看到一則情殺案,心情真是差到了極點。

前幾天,才打算寫一篇關於當年輕大王水情殺案的文章;今天又發生了一起張志輝勒殺女友的新聞。張志輝就是白曉燕案那各魔頭陳進興的妻舅啦。喵的,殺了女友還帶著屍體遊街,還要找媒體,甚至點名要侯友宜。請注意,張先生,你不是英雄,這也不是一齣隨時可以NG的電視劇,好嗎?連殺人都可以做秀,我不曉得這各社會到底還有沒有正義。

自首,可以從輕量刑;在獄中表現良好,也可以申請假釋。其實,對於很多案件,公主很反對這樣的法制。尤其是智慧型的情殺案,犯人不僅是預謀,更甚的會計畫毀屍滅跡。人的一輩子,頂多七、八十年,但是遇到一各這樣的犯人,不僅賠上自己的生命,也犧牲了家人的幸福。我不願意賭,我不願意相信這樣的人確實的改過了,我沒有大愛,我無法說服自己以自己和所愛的人的幸福作為賭注。我沒有辦法接受,再多的教育和宗教,真的可以讓這些犯人洗心革面。也許,是我心胸狹窄;我知道,我不是聖人。

試問,當初王水案的洪小姐或是今日的張先生,重新回到這各社會上;你將如何自處?如果,他或她愛上你的另一半,你將如何呢?是要捍衛真愛,還是要獨善其身?我沒有辦法想像,一各曾經心思慎密計畫殺人,甚至要到毀屍滅跡的地步;這樣的人,在有生之年,可以像一般人一樣的活著!我害怕,真正的害怕,這比發電廠要蓋在我家後面,更叫我害怕!

我不是善人,不要叫我原諒。 

知錯,真的能改嗎? 

改過,真的可以船過水無痕嗎?

愛你愛到殺死你,就是真愛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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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nca9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